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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自行监理办理须知
发布日期:2009/9/17 信息来源:建筑管理处
1.一般厂房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、住宅房2000平方米以下。(查看规划批复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图审意见等材料)
2.建设单位具备自行监理条件。(提交已落实委托授权管理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)
3.工程自行监理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。
4
.授权管理人员的身份证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。
200984112052705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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