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11月19日省大气办印发的《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的通知》,预计11月19日至22日,受北方污染传输和内源积累共同影响,全省空气质量将转差。现要求全市19日20时至22日12时,全市施工工地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,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治,增加道路洒水抑尘强度和频次,减少道路扬尘。
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
2018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