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,且施工现场有搭设临时生活设施。
2. 苏州市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在太承建项目需创建分校。
3. 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规划、办学制度、教学计划等。
4. 农民工业余学校场地、师资、必要的教学设备、桌椅等。
5. 民工业余学校章程、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、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。
6. 建筑工地开工一周内须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。
7. 太仓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备案表(一式二份)。
8. 相关办学资料请至建筑管理处市场科领取。
9. 请登入 (http://www.szjp.org.cn)点击填写工程基本情况及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,做好备案登记。并与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网校服务台取得联系(联系电话:0512-89160585孟老师),领取学习账号密码,开展培训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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